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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总裁班: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变过程

日期:2018年03月20日 ; 属于:清大新闻

总的来说,经济发展、经营管理复杂化和市场竞争的压力是公司治理结构转变的决定性因素。毫无疑问,追逐利润是公司生存的根本目的,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就必须根据竞争的压力而对自身经营管理的模式进行调整,提高公司运行的效率。从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治理机构演变的脉络可以归纳为“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经理革命”,即确立不同的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作为管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心。所谓经理革命,是指由专业经理取代公司所有者成为决策者的公司治理结构运动。在爆发经理革命的情况下,经理层的权力一旦形成,可能会事实上控制董事会,自己任命自己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无论是以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为公司运行机制的核心,都是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市场竞争需要相联系的。从早期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在市场竞争压力不大,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复杂性要求不高的情况下,仅仅由公司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安排管理就足够了。公司运作的效率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所有者的切身利益,股东作为所有者必然能够为了公司及自身利益忠实地履行管理公司的职责,因此在公司发展的前期中确立了“股东会中心主义”。现在从一些小型企业和公司中亦可看出早期公司治理结构的雏形。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公司经营管理变得相当对复杂和专业,单单由几个股东管理公司已无法满足提高公司效率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在股东会之下设立一个董事会,作为公司业务执行的负责机关,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执行进行管理。“股东会中心主义”发展为“董事会主义”。随着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发展到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的权力增强。但是,由于董事会是会议体制度,效率难免受一些影响,所以,为了公司高效决策,董事会不得不把权力进行分配和转移,以利于公司对市场信息迅速作出反应。经理权之存在系为弥补公司机关无法事必躬亲的缺陷,从而在公司营业过程中得由专门人员辅助公司机关处理有关事务,以提高经营效率,此为经理权制度之本质。